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2-030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情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公布了
《项目中标公告》,披露了公司收到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确定公司为“宁波亚浆PM4焚烧炉项目”的供应商,中标项目总价(包括设备、
建安及服务)为人民币298,000,000元(含各子项项目对应税率)(详见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12-021)。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正式合同,合同内容详见
下文,与公司 2012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项目中标公告》一致。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本合同交易对手方: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源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及纸板(含纸制品)制造、加工;自产产品销售
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经济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
义务的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卖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时间:2012年11月5日
3、合同标的:年处理40万吨造纸污泥焚烧炉系统
4、合同价格(含各子项项目对应税率):成套设备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00,000,000元、工程建筑安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4,000,000元、服务合同总价
为人民币24,000,000元。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后开始生效。
6、合同交货时间:预计从2012年11月30日收到第一次预付款起至2014年2
月20日二号锅炉操作测试(72小时试运行)止。
7、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
将一如既往及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本合同合计总金额约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总收入的21.70%,合
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
会导致合同延期交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年处理40万吨造纸污泥焚烧炉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建筑
安装合同及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