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103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340,659 股,每股发行价格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95.04 元,扣除各项
不含税发行费用 5,994,744.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005,250.8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 000013 号)。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71,277.67 元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6,128,329.21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659,288.54 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9,015,053.75 元。募集资金
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1,464,932.46
2、本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111,450.78
3、项目建设(包括置换前期投入) -95,561,329.49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09,015,053.75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2 年度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111,450.78 元。
*2、2022 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95,561,329.49 元,主
要用于年产 3000 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9,015,053.7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于 2020 年经本公司第 十届董 事会第 二次会 议和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士达)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国光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主体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本公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1265600000 105,964,932.46 3,005,336.71 108,970,269.17
司 自贸区支行 0836957
本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08018800 - - - 已销户
司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0238561
民士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1265600000 0.00 44,784.58 44,784.58
达 自贸区支行 0837021
合 计 —— 105,964,932.46 3,050,121.29 109,015,053.75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00.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56.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76.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 行性是
投向 目(含部分变 投资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3)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更) =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否 24,600.53 24,600.53 0.00 24,612.83 100.05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动资金
2.年产 3000 吨高性能芳纶 否 24,800.00 24,800.00 9,556.13 14,563.26 58.72 注 1 注 2 不适用 否
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400.53 49,400.53 9,556.13 39,176.09 79.3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于2020 年11 月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
企业民士达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民士达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11 月 19 日、2022 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