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5月5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西全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689,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84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9,862,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826,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41%。
8、全体董事及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雅勤、张雨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272,50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0%;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22%;弃权70,5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9%。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272,50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0%;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22%;弃权70,5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9%。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272,50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0%;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22%;弃权70,5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9%。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 年度公司(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559,843,469.3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盈余公积金 55,984,346.9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51,527,708.85
元 , 减 当 年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479,076,151.40 元 , 可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为
1,376,310,679.90 元。
为积极回馈投资者,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684,394,50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42,197,25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 1,034,113,428.90 元、资本公积余额 1,015,545,748.78 元,留待以后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268,356,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110%;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02%;弃权4,278,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88%。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47,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6.3593%;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270%;弃权4,278,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3.2137%。
5、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99,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902%;反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0%;弃权4,278,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88%。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
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99,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902%;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22%;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76%。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5.9191%;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928%;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3.1881%。
7、关于批准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进行购买原料、油剂及蒸汽等、租赁其管廊等事项交易,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37,235 万元。
针对本项议案,关联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其所持股份数量140,242,714股不计入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45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446,332股。
表决情况为:同意128,056,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6856%;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68%;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227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5.9191%;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928%;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3.1881%。
8、关于重新核定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宁
夏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烟台纽士达氨纶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事宜提供担保,累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41 亿元。
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69,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791%;反对1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32%;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76%。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65,314,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2958%;反对3,09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366%;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76%。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99,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902%;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22%;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76%。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99,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902%;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22%;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76%。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关于审议《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67,232,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989%;反对1,181,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334%;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76%。表决结果为“通过”。
13、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稿)
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83,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845%;反对1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4,27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9,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76%。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75,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5.7987%;反对1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