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2020-051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将自2020年6月29日起开始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
重要提示: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已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刊登《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
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
将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
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与实施
泰和新材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
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泰和新材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本次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泰和新
材股票收盘价为 12.42 元/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 9.27 元/股,公司股价相对于
临时公告:2020-051
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 33.98%,经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9.27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如在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详情,应阅读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公司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连续停牌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泰和新材,股票代码:002254)将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开始停牌,此后泰和新材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
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