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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4 深市 泰和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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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9-12-0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集团”)的全体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控股”)、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投资”)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泰和集团,及拟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泰投资、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5.02%股份,并向包括国丰控股或其关联企业在内的合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现就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增资

    2019年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东泰和新材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开发投资”)、星华氨纶、宁夏嘉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投资”)共同对宁东泰和进行增资。宁东泰和本次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按照67%的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增资13,400万元,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星华氨纶按照10%的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增资2,000万元。2019年4月25日,宁东泰和完成前述
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拟投资建设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以满足市场对于新性能氨纶产品的需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公司在氨纶市场的竞争力。该项目总投资4.5亿元,实施主体为泰和新材。目前该项目暂未开工,计划于2020年年底、2021年年初投料试车。
    (三)拟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以满足客户日益增加的需求,提高间位芳纶市场供应能力和竞争力,2019年5月2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此议案。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实施主体为泰和新材。该项目已于2019年7月份开工建设,首期工程计划于2020年第四季度投料试车。

    (四)拟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项目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拟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以满足市场对于新性能氨纶产品的需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公司在氨纶市场的竞争力,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27日表决通过此议案。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实施主体为宁东泰和。目前该项目暂未开工,计划于2020年年底、2021年年初投料试车。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