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7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18
年4月23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茂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
知于2018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
到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5.55亿元,比上年15.81亿元下降1.64%,其
中主营业务收入下降1.74%;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2,312.46万元,比上年7,460.26
万元上升 65.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6.78 万元,比上年
5,883.82万元上升70.07%。
该报告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 年度公司(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97,837,963.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83,796.3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20,942,227.84
元,减当年对股东的分配61,083,360.00元,可分配利润余额为847,913,034.80
元。
公司拟以2017年末股本总数610,8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分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分派红利30,541,680.00元。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17,371,354.80元,资本公积余
额为234,573,216.05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7年度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该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
节。
该报告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范忠廷、包敦安、邹志勇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
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8年4月25日
的巨潮资讯网。
5、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
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
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
刊登于201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6、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
讯网。
监事会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 2018
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7、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为本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服务16 年。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8、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迟海平、高峰、樊玮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中与万华化学之间的交易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针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9、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10、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1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
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修正案、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1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正案、修订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15、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民士达签署《长
期供货框架协议》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迟海平、高峰进行了回避。
《关于与民士达签订〈长期供货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针对与民士达签署《长期供货框架协议》,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16、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