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7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95,307,149 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413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740,787,907股减少至 6,645,480,758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办理完成。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并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产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30%,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7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3 日、2023 年 7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
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19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
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30%,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
资本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70%。基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结果,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95,307,149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
事宜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740,787,907 股变更为6,645,480,75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740,787,907 元变更为人民币 6,645,480,758 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 回购股份注销后
(2023年11月22日前) 数量(股) (2023年11月22日)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649,900 0.04% 2,649,900 0.0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38,138,007 99.96% 95,307,149 6,642,830,858 99.96%
三、总股本 6,740,787,907 100.00% 95,307,149 6,645,480,758 100.00%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