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3 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6 名。陈杰先生、董事 Tomás Dagá
Gelabert 先生、独立董事陈亚民先生因重要事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
托董事 Jun Xu 先生、董事 David Ian Bell 先生、独立董事彭玲女士出席并行使表
决权。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 Jun Xu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章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彭玲女士、Bingyu Wang先生、陈亚民先生、前任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杨翠华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65,002,685.64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6,500,268.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64,671,592.65元,减去2022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188,742,061.40元,加上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1,151,088.40元,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43,280,859.93元(母公司报表)。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以目前公司总股本6,740,787,907股计算,公司2022年度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2亿元(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9、《关于公司2022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0、《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1、《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向关联方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基立福全球”)及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GDS”)提供Bank Comfort Letter(“银行安慰
函”)暨担保事项是为了推动下属公司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和GDS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安徽同路医药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本次出具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次公司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 Tomás DagáGelabert 先生、
David Ian Bell 先生、Jun Xu 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