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本次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三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监事会有权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 2023 年 4 月 4 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提名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5、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
2、候选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
3、监事候选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23 年 4 月 4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邮
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斯妮、邱宏
联系部门: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联系传真:021-37515869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邮编:201401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书
附件2: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
□是 □否(请是或否前打“√”)
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
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被提名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监事候选人,现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同意接受提名。
2、本人符合被提名职务的任职资格要求。
3、本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本人当选后将切实履行职责。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