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二)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 号南郊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8 人,代表股
份 2,769,460,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8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403,177,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513%;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66,283,17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计 56 人,代表股份 366,606,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4386%。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32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66,283,17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为:
2,766,966,2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9%;
1,9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5%;
5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64,112,0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96%;1,9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6%; 5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为:
2,767,144,4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4%;
1,77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
5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64,290,2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2%;1,77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0%; 5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为:
2,767,144,4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4%;
1,77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
5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64,290,2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2%;1,77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0%; 5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为:
2,767,178,1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
1,740,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542,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64,323,9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4%;1,740,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7%; 542,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2,767,449,7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
1,990,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
20,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64,595,5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5%;1,990,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0%;20,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2,766,966,2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9%;
1,9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5%;
5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64,112,0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96%;1,9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6%; 5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2,767,037,8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
1,147,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1,275,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64,183,6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1%;1,147,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0%;1,275,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2,767,406,0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8%;
2,034,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
20,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64,551,8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95%;2,034,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0%;20,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GRIFOLS,S.A.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1,766,165,808 股)
总体表决情况为:
722,23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867%;
281,036,352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113%;
20,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85,550,1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57%;281,036,352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588%; 20,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GRIFOLS,S.A.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1,766,165,808 股)
总体表决情况为:
722,232,9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861%;
281,041,952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