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RAAS China Limited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股东RAAS China Limited提
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收到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出具的《关于协助披露莱士中国被动减
持上海莱士股份的函》,莱士中国原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鑫信托”)
的4,800万股上海莱士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上海金融法院强制执行。上述4,800万股上
海莱士股份于2021年7月15日被司法拍卖并成交,并于2021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登公司”)完成司法过户手续。莱士中国因此被动减持
上海莱士股份4,800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71%)。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前述被动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 Level 54, Hope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HK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上海莱士 股票代码 00225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800 0.71%
合 计 4,800 0.7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执行法院裁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2021 年 8 月 22 日) (2021 年 8 月 23 日)
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361.1853 9.40% 58,561.1853 8.69%
莱士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361.1853 9.40% 58,561.1853 8.69%
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莱士中 合计持有股份 65,179.7435 9.67% 60,379.7435 8.96%
国及一
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179.7435 9.67% 60,379.7435 8.96%
人深圳 有限售条件股份
莱士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 否 √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1、莱士中国本次减持是由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方式处置质押股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份而导致的被动减持行为,本次被动减持未产生任何收益;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2、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及相关法院积极协商解决债务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宜。同时也积极寻求战略投资者共同化解债务危机。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上述被动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前述规
定。
2、自上海莱士首次发布关于莱士中国存在可能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票风险的预
披露公告之日起,截至2021年8月23日,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深圳莱士”)累计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1,133,441,731股(占上海莱士
总股本的16.81%)。除此之外,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的
情形。
3、截至2021年8月23日,莱士中国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585,611,853股,占上海
莱士总股本的8.69%,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574,371,274股,占上海莱士总
股本的8.52%,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585,611,853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
的8.69%。
4、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共持有上海莱士股
份 603,797,435 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8.96%,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
592,547,690 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8.79%,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
603,797,435 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8.96%。
5、本次减持为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行为,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
及相关法院积极协商解决债务事宜,同时也积极寻求战略投资者共同化解债务危机。
6、本次被动减持后,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155,667,696
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7.14%,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
603,797,435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8.96%,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759,465,131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6.10%;GRIFOLS,S.A.(“基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为1,766,165,808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6.20%,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比例低于基立福。
本次被动减持未对公司经营及发展产生影响,公司将会同专业机构对公司股权变化的情况进行核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