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或“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会按照2021年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
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楠,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2003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张楠
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2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0年。张楠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6年。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丽,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颜丽2004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颜丽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16年,担任合伙人超过4年。颜丽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1年。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科,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罗科1997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罗科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3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1年。罗科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1年。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68万元。2021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会按照2021年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生效日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核查,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是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认可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就《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毕马威华振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独立性,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充分和合理的理由。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