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0-03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涉及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3/4 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4、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5、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上海莱士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 号南郊宾馆;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截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受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30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076,787,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14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112,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52,740,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577%,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047,5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7%;其中中小投资者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047,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7%。
四、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76,413,17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89,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285,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37,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56%;反对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6%;弃权 2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8%。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076,228,77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7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48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5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09%;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5%;弃权 4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7%。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076,218,37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
89,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48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43,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78%;反对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6%;弃权 4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7%。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76,423,57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
7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285,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48,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8%;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5%;弃权 2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8%。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76,163,37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590,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33,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48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97%;反对 5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06%;弃权 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8%。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076,553,77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200,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33,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878,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87%;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15%;弃权 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98%。
7、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076,648,67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105,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33,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7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3%;反对 1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9%;弃权 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8%。
8、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76,648,67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105,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33,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7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3%;反对 1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9%;弃权 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8%。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1 选举陈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 5,075,442,5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2,767,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04%。
9.02 选举郑跃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 5,075,443,0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2,767,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24%。
9.03 选举徐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 5,075,442,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2,767,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