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06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莱士中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莱士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莱士中国存在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控股股东莱士中国有限公司(RAASChinaLimited,“莱士中国”)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的89,640,000股上海莱士股票因股价低于平仓线且未能履行补仓义务而构成违约,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如莱士中国与平安信托未能达成一致,质权人平安信托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份。
2019年7月11日,公司收到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莱士中国于前一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原质押给平安信托的59,720,000股上海莱士股份作价人民币49,986万元,交付给平安信托以抵偿相应的债务。上述59,720,000股上海莱士股票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过户手续,莱士中国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59,720,0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20%),现将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莱士中国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莱士中国 其它方式 2019年7月5日 8.37元/股 59,720,000 1.20%
合计 59,720,000 1.20%
备注:1、本次减持为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行为,质权人平安信托通过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莱士中国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59,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莱士中国 合计持有股份 1,484,431,764 29.84% 1,424,711,764 28.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4,431,764 29.84% 1,424,711,764 28.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莱士中国及一 合计持有股份 1,712,550,930 34.43% 1,652,830,930 33.23%
致行动人深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2,550,930 34.43% 1,652,830,930 33.23%
莱士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8日、12月12日、12月19日、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莱士中国存在
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等,并于2018年12月20日、2019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莱
士中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19年6月13日,莱士中国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6,611,8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3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4日,莱士中国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24,688,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6%),莱士中国持有公司股份1,484,431,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
2019年6月13日至7月4日的减持为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行为,截至目前,莱士中国尚未收到关于该期间被动减持
的正式通知;
2、截至2019年7月10日,莱士中国持有公司股份1,424,711,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4%),莱士中国及
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莱士”)持有公司股份1,652,83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3%)。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被动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前述规定。
2、莱士中国本次被动减持是由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处置质押股份而
导致的减持行为,本次被动减持未产生任何收益。
莱士中国没有关于买卖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履行未履行承诺
的情形。
3、自公司首次发布关于莱士中国存在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
之日起,截至2019年7月10日,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84,408,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除此之外,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4、截至2019年7月10日,莱士中国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424,711,764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4,974,622,099股)的28.64%,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338,334,8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6.90%,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424,711,764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8.64%。
5、截至2019年7月10日,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莱士”)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652,830,93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3.23%,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566,444,8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49%,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652,830,93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3.23%。
6、本次减持为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行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风险。
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19年7月10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即将届满。
7、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8、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莱士中国《被动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