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4-07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或“本公司”)于2014
年6月9日披露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公司现对该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更新,主要
内容如下:
一、《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
1、“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分
配情况”:
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表中将“上市公司母公司”改为“上海莱
士”(仅为表述调整,不涉及实质修改);
2、“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五、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
件”:
关于授予的期权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表述中,第二个行权期中行权条件删除
了“或2014至2015年累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9.23亿元”;第三个行权期中
行权条件删除了“或2014至2016年累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6.33亿元”;
3、“第五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的分配情况”: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表中将“上市公司母公司”改为“上海
莱士”(仅为表述调整,不涉及实质修改);
4、“第五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五、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
和解锁条件”:
关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锁条件表述中,第二次解锁条件删除了“或
2014至2015年累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9.23亿元”;第三次解锁条件删除了
“或2014至2016年累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6.33亿元”。
二、《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中:
1、“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分
配情况”:
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表中将“上市公司母公司”改为“上海莱
士”(仅为表述调整,不涉及实质修改);
2、“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五、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
件”:
关于授予的期权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表述中,第二个行权期中行权条件删除
了“或2014至2015年累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9.23亿元”;第三个行权期中
行权条件删除了“或2014至2016年累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6.33亿元”;
3、“第五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的分配情况”: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表中将“上市公司母公司”改为“上海
莱士”(仅为表述调整,不涉及实质修改);
4、“第五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五、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
和解锁条件”:
关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锁条件表述中,第二次解锁条件删除了“或
2014至2015年累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9.23亿元”;第三次解锁条件删除了
“或2014至2016年累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6.33亿元”。
特此说明。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