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11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本章程。 市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08 年 5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2008年5月23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于 2008 年 6 月 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于2008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0,218,65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8,699,
元。 689 元。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全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总监、内控总监、董事会秘书。 指公司的轮值总裁、财务总监、内控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超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级市场零售(含网上销售);百货零售;广告 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制作、经营;提供商业咨询服务;经营商品 超级市场零售(含网上销售);百货零售;广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 告制作、经营;提供商业咨询服务;经营商限制的除外);普通货运;仓储保管;商品配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送;柜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 和限制的除外);普通货运;仓储保管;商品劳务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除外);专业停车场 配送;柜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服务;热食品、冷食品、生食品、糕点、饮 劳务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除外);专业停车场品制售;烟草制品零售;家电的销售、安装 服务;热食品、冷食品、生食品、糕点、饮及维修;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委托的各项 品制售;烟草制品零售;家电的销售、安装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 及维修;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委托的各项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发 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布、代理、制作及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发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 布、代理、制作及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 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 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经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经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以下项目限分公司 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经营:娱乐业、餐饮、药品经营、电影放映、 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眼镜(含角膜接触镜)及护理产品的销售、 经营:娱乐业、餐饮、药品经营、电影放映、配镜服务、食品生产及加工;珠宝首饰零售; 眼镜(含角膜接触镜)及护理产品的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文体用品、出版物、摩 配镜服务、食品生产及加工;珠宝首饰零售;托车及电动车的销售;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 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文体用品、出版物、摩的回收;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乳制 托车及电动车的销售;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依法须经批 的回收;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乳制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依法须经批
动)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 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40,218,653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88,699,689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40,218,653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88,699,689股,
其他种类股 0 股。 其他种类股 0 股。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公司的股份,但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活动。
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