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01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6 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
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16-1 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5),步步高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月 2 日上午 9:30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9:30 ,在湘潭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及精密筹备下,在湘
潭中院的指导和主持下,步步高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包括:
1、管理人作步步高股份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
2、管理人及审计、评估机构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3、管理人就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进行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4、湘潭中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5、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6、管理人作《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说明,并由债权人表决《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
7、债务人接受债权人质询,管理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管理人成员、债权人会议主席单位代表、步步高股份法定代表人、步步高股份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代表、法院邀请列席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表决事项共 1 个,为《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表决方式,由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律泊智
破会议系统进行表决,本次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管理
人将在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湘潭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