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1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19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07)以及 2021 年 2 月 20 日披
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9)。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回购情况如下表:
回购股份总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最高成交价格 (元) 最低成交价格 (元)支付总金额(元)[注]
657,700 0.0761 7.97 7.75 5,191,172
[注]:支付总金额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