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9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张海霞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张海霞女士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张海霞女士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张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319,231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5.0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2,241,133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34.99%。步步高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填先生,王填先生和张海霞女士为夫妻关系。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目前证券市场的整体情况,张海霞女士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3、增持股份比例: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863.90万股,不高于4,319.52万股)。
4、增持股价区间:不超过12元/股。
5、增持期间:为确保本次增持计划有效实施,本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18年10月12日)起6个月内,且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3、张海霞女士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切实配合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张海霞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张海霞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