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制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并设立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购房免息借款资金池,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补助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借款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的特定条件的员工。
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本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
借款金额:公司设立总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的购房免息借款资金池,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补助申请;本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免息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办法生效后第二年及第三年,公司提供的免息借款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借款期限及资金利息:根据管理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协议》确定,最长不超过6年,自财务支付款项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还款计划:根据借款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还款。
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21年5月24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符合借款条件在本公司中国境内工作地服务满3年的在职正式员工。
三、 风险防范措施
1、若逾期未还借款的,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将员工的薪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用于优先偿还借款,并按日收取未还款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离职员工须在离职前偿还全部借款,否则公司有权在离职结算时,对于应付的薪资、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优先偿还;如有剩余未还清的借款,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并按日收取未还款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公司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提前收回补助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日期及时归还:
(1)员工被发现在申请补助款过程中虚假陈述或在过程中伪造材料;
(2)员工擅自变更款项用途;
(3)员工购房用途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目的;
(4)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提前收回补助款的情形。
四、 董事会意见
此管理办法可减轻员工首次购房的经济压力,稳定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同时合理防范和控制员工购房借款的偿还风险。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并设立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免息借款资金池。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经济支持,有效减轻了员工的负担,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员工购房专项基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制订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订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六、 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0元(上述金额不包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