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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关于副董事长及高级副总裁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0

联化科技:关于副董事长及高级副总裁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及高级副总裁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及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止(窗口期不得减持)。

  2、公司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2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止(窗口期不得减持)。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及公司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      彭寅生      4,816,770        0.52%        1,204,193      3,612,577

  2      樊小彬      1,188,546        0.13%          297,137        891,4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

  彭寅生先生及樊小彬先生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


  1、彭寅生先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2、樊小彬先生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

  彭寅生先生及樊小彬先生的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四)减持价格

  彭寅生先生及樊小彬先生的减持价格均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五)减持期间

  彭寅生先生及樊小彬先生的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止(窗口期不得减持)。

  (六)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彭寅生                1,200,000                0.13%

  2            樊小彬                  295,000                0.03%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彭寅生先生做出的承诺:

  1、彭寅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对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前持有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自2007年7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彭寅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樊小彬先生做出的承诺:

  樊小彬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樊小彬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彭寅生先生及樊小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彭寅生先生及樊小彬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彭寅生先生及樊小彬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均属于其个人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彭寅生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樊小彬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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