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7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6.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和 2023 年 6 月 14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数量 3,427,31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5.7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5.6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64.6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6.5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8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为 104,553,292 股。公司 2023 年 8 月 4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170 万股,未超过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