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7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及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 1,116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929,260 份,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止。
(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 77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501,741 份,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止。
(3)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9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855,700 份,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止。
(4)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 71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049,743 份,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止。
(5)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25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784,200 份,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止。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以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累计行
权 16,360,052 份股票期权,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16,360,052 股至 2,381,890,216 股,注册
资本相应增加 16,360,052 元至 2,381,890,216 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完成了上
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023 年 4 月 22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期间,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累计行
权 9,570,141 份股票期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9,570,141 股,注册资本增加 9,570,141
元。
2、公司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 2022 年 3 月 14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
“2022 年回购”)对应的剩余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 2022 年回购股份剩余的股
份数 6,360,441 股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和回购股份变更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381,890,216 股变更为 2,385,099,916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381,890,216 元变更为
2,385,099,916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亿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亿
捌仟壹佰捌拾玖万零贰佰壹拾陆元。 捌仟伍佰零玖万玖仟玖佰壹拾陆元。
第十九条 股份总数为贰拾叁亿捌仟壹佰 第十九条 股份总数为贰拾叁亿捌仟伍佰
捌拾玖万零贰佰壹拾陆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 零玖万玖仟玖佰壹拾陆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贰拾叁亿捌仟 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贰拾叁亿捌仟
壹佰捌拾玖万零贰佰壹拾陆股。 伍佰零玖万玖仟玖佰壹拾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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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