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2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徐海明先生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4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3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刘博先生简历
刘博先生,男,198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总部高级经理、资产管理事业部投资主办人、客户与机构管理总部业务总监、广西分公司负责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助理。2020 年 2 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博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93,45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