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6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和2021年6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日和2021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2年7月2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1年7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2,944,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成交总金额为14,402,787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4.89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7月24日至2022年7月23日。
二、“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所购买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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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开放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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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开放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