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4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7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501,741 份,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40%,行权价格为 3.54 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其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516,600 份,行权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1年5月2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856名激励对象授予3,356.88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72元/份。
6、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1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2022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349名激励对象授予838.8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27元/份。
9、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72元/份调整为3.54元/份;同意注销8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789,910份;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771名激励对象行权9,501,741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截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25 日,行权比例为 30%。具体行权事宜,需
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除 8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激励对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象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形,满足行权条件。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 公 司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10,017,287,286.38 元,相比 2020 年增长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行权期) 28.82%,增长率大于 15%,满足行权条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件。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②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的净利润为 250,385,655.69 元,相比
注:上述“净利润”指的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增长142.01%,增长率大于30%,
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业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除离职人员外,有1名激励对
个人考核 D-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 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E,当
权。反之,若个人考核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当期可 期可行权份额的比例为0%,其余771名
行权份额注销。 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均为C
以上,当期可行权份额的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771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9,501,741 份。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1、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65,530,1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执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