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1-05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和2021年6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 部狼计划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并于2021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暨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 2,94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成交总金额为14,402,787 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4.89 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等
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自本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7 月 24 日至
2022 年 7 月 23 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公布、实施“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