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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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完成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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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 年 7 月 6 日。
2、首次行权价格:2.75 元/股。
3、首次授予对象及分配情况: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1,326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
(万份)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张云龙 董事 34.68 1.03% 0.01%
刘自文 副总裁 30.43 0.91% 0.01%
熊杰明 副总裁、董秘 30.43 0.91% 0.01%
张舟云 副总裁 22.00 0.66% 0.01%
伍小云 财务总监 30.43 0.91%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3,205.98 95.59% 1.36%
务)人员(1,321 人)
合计 3,353.95 100.00% 1.4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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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10%。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
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以 2019 年净利
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以 2019 年净利
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或以 2019 年净利
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0%。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执行,由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0%
个人考核 D-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个人考
核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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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327 名,鉴于办理授予登记手续期间
有 1 名激励对象已计划办理离职手续,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相应取消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 0.62 万份,因此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数量由 1,327 名调整为 1,326
名,该1,326人均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之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3,353.95万份。
四、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7866
2、期权简称:大洋 JLC5
3、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0 年 7 月 14 日
4、预留部分期权将在明确授予对象后,另行披露授予登记相关事项。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