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PrestoliteElectricLLC100%股权暨注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Broad-OceanMotorLLC(以下简称“BOM”)于2014年12月20日与PrestoliteElectricLLC(以下简称“佩特来”)的法人股东OphoenixCapitalManagementInc.(以下简称“OCM”)、OCMUSAAcquisitionCompanyLLC(以下简称“OCMUSA”)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OCM与OCMUSA合计持有的佩特来100%的股权,并通过佩特来持有其直接或间接拥有的佩特来子公司的任何及全部权益,以及收购PrestoliteElectric
Incorporated(以下简称“PEI”)的高级担保债务的100%直接所有人OCMInternationalAcquisitionCompanyLLC(以下简称“高级债权人”)所持有的佩特来认股权;同时,在该协议中,公司及BOM与PrestoliteElectricHoldingInc.(以下简称“PEHI”)、PEI及其高级债权人达成关于PEI高级担保债务取消及支付的一致意见,由BOM向佩特来注资,再由佩特来将该等注入资金款项逐级注资到PEI,最终由PEI完成高级担保债务的清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收购PrestoliteElectricLLC100%股权暨注资的公告》。
二、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及BOM收购佩特来100%股权暨注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OCM股东会审批通过,并已提交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审批。鉴于CFIUS审批时间较预期有所延长,导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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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未能在《股权收购协议》中规定的最后期限(2015年2月28日)之前完成交割。
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各方于2015年2月28日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第一修正案》,并最终于2015年3月3日完成签署,同意将本次交易交割最后期限延长至2015年4月30日。除此之外,《股权收购协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三、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
公司收购佩特来股权尚需经CFIUS审批通过,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2、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第一修正案》,如果在2015年4月30日前无法完成交割,则交易双方均可终止本次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
如本次交易取得进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发布有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权收购协议第一修正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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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