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大洋电机 股票代码:00224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ZHONGSHAN BROAD-OCEAN MOTOR Co., 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由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洋电机”或“本公司”、“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
二、本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
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6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
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业
务骨干,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授予激励对象徐海明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熊杰明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鲁清平、鲁冰为实际控制
人直系近亲属,需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单独列明,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大
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参与本计划,其余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计划。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目前未
参加除本公司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二、七条以及《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第一条的规定。
四、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349.2万份,约占本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5109万股的2.76%,其中首次授予2119.2万份权益约公司股
本总额的2.49%,预留23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额的9.79%,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部分: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174.6万份,约占本计划草案摘
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5109万股的1.38%。其中首次授予1059.6万份,占本计
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划授出权益总额的45.10%,预留115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额的4.90%。
限制性股票部分: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74.6万股,约占本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5109万股的1.38%。其中首次授予1059.6万股,占
本计划授出权益总额的45.10%,预留115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额的4.90%。
五、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7.23元/股。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权益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额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5年。
七、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等待/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持有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锁定期
满后为解锁期,具体如下:
可行权/解锁数量占
行权/解锁期 行权/解锁时间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期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期 2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期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四期 2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
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1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1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