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13-04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11日,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72.768%股权的议
案》。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与北京佩特来境外法人股东Prestolite Electric
Holding (China) LLC(以下简称 “PECH”)签署《关于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
中由佩特来电器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拥有的所有股权的有约束力的意向书》(以下简
称“意向书”),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佩特来52%的股权。如果在该意向书签署日后的45
天内,公司与PECH未能就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佩特来”或“PEBL”)
52%的股权转让签署正式协议,则该意向书失效,不再具有执行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3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72.768%股权
的公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72.768%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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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正式收购协议未能在意向书有效期内签署完毕,经买卖双方商议决定,于2013
年11月22日共同签署了《关于修改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中由佩特来电器控股
(中国)有限公司拥有的所有股权的有约束力的意向书》,将该独家交易期和有效期延
长至2013年12月16日,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双方将在有效期内继续推进收购协议
的拟定与签署工作。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信息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上刊登,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修改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中由佩特来电器控股(中国)有限公
司拥有的所有股权的有约束力的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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