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概述
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由于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返还其缴纳的增发保证金,支付利息及资金占用费等。北京仲裁委员会向公司送达了仲
裁申请书、答辩通知等仲裁材料。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21 日、2019 年 1 月
15 日、4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收到仲裁材料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9-002、030)。
二、仲裁事项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1)京仲裁字第 0033号),裁决如下:
1、公司向高金科技返还保证金 25,000,000 元;
2、公司向高金科技支付利息和资金占用费共计 257,152.78 元;
3、驳回高金科技的其他仲裁请求;
4、本案仲裁费用 187,559.38 元,由高金科技和公司各自承担 50%即 93,779.69
元。鉴于高金科技已经预缴全部仲裁费用,公司直接向高金科技支付 93,779.69 元以补偿高金科技代缴的仲裁费用。
上述裁决公司应当向高金科技支付的款项,公司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裁决如期向高金科技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已就本案计提应付利息187.5万元,根据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本次仲裁会导致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152.41万元,具体金额以年度报告为准。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裁决书》(2021)京仲裁字第 0033 号。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