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09-03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方,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铁一局桥梁
公司沪杭铁路客运专线项目部、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
司、中建股份沪杭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石武铁路客运专
线轨道板厂和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购货方,以下统简称"甲方")分别签
订《CRTSⅡZM650 型轨道板数控磨床购置合同》和《CRTSⅡ型轨道板模具购置合同》
(以下统简称“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物:公司生产的CRTSⅡ型轨道板数控磨床和CRTSⅡ型轨道板模具。
2、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7,136.56 万元。其中CRTSⅡZM650 型轨道板数控磨床
合同金额5,758 万元;CRTSⅡ型轨道板模具合同金额1,378.56 万元。
3、付款方式:
(1)CRTSⅡ型轨道板数控磨床: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
价款的40%;发货前,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调试完成,双方签署正式验收报告
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合同价款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
满后30 天内支付。
(2)CRTSⅡ型轨道板模具: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
的30%;发货前,支付合同价款的30%;模具调试完成,双方签署正式验收报告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剩余合同价款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2
30 天内支付。
4、交货时间:中铁一局桥梁公司沪杭铁路客运专线项目部交货时间2009 年9 月10
日、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交货时间2009 年11 月30 日、中铁十局集团有限
公司交货时间2009 年9 月10 日、中建股份沪杭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交货时间2009 年10
月20 日、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石武铁路客运专线轨道板厂交货时间2009 年
8 月30 日、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交货时间2009 年9 月30 日。
5、违约责任:
(1)CRTSⅡ型轨道板数控磨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
定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违约方对守
约方的赔偿不能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①如果乙方未按条约定时间交货或未按约定提供技术服务的,则从延误当日起开始
计算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人民币10,000 元计收,赔偿款总额不超过设备
总价的10%。
②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或耽误轨道板施工工期的损失,甲方
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金包括一切损失和诉讼等有关费用。
③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
受。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银行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金额不足的,甲方有继续行使索赔
的权利。
(2)CRTSⅡ型轨道板模具: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的,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违约方对守约方的
赔偿不能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①如果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或未按约定提供技术服务的,则从延误当日起开始计
算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人民币5,000 元计收,赔偿款总额不超过设备总
价的10%。3
②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或耽误轨道板施工工期的损失,甲方
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金包括一切损失和诉讼等有关费用。
③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
受。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索赔的权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1)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公司沪杭铁路客运专线项目部:隶属中铁十一局集团有
限公司,该公司是国有独资的特大型施工企业,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房
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隧
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环
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资质。
(2)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浩先,经营范围涉及铁路、
公路、铁路(公路)桥梁预制及架设、城市轨道交通、钢结构安装、新线铁路临管运输、
施工机械修理等。
(3)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5 亿元,营业范围包括:铁路工程、
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隧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承包及施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配件制造、销售;机
电设备安装、桥梁制造、房地产开发等;承包境外铁路、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桥梁工
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拥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铁
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专业承包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4)中建股份沪杭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隶属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中
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以房屋建筑承包、国际工程承包、地产开发、基础设4
施建设和市政勘察设计为核心业务,发展壮大成为中国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排头兵和最
大国际承包商,是不占有国家大量资金、资源和专利,以从事完全竞争行业而发展壮大
起来的国有企业,也是中国唯一一家拥有三个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
(5)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石武铁路客运专线轨道板厂:隶属中铁四局
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290 万元。经营范围,涉及铁路、公路、机
场跑道、各类桥梁、隧道、市政公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给排水及建筑
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铁路、公路桥梁预制构件生产、制造、安装和销售,
其他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施工机械租赁、维修及混凝土加工销售等。企业资质包括桥
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房建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等6 项资质。
(6)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长斌,注册地为沈阳市东
陵区方家栏路60 号,是国家铁路综合工程施工一级企业。该公司其前身为中国人民解
放军铁道兵第三师十三团, 拥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
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共10 项资质。
2、公司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曾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
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签订采购CRTSⅡZM650 型轨道板数控磨床合
同,合同总金额为29,400 万元,均在2009 年度交货。
3、公司与合同签订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金额占公司2008年度营业收入的16.96%,合同如期履行将增加公司2009年度的
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5
本次合同中的产品为公司的成熟产品,公司有能力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但外购配件是否能按期到货,具有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不能按期交货的风险。
备查文件:
1、2008年12日25日《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
编号:2008-038);
2、2008年12日30日《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
编号:2008-040);
3、2009年2月18日《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
号:2009-010)。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