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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聚力: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0/05/11)

公告日期:2020-05-11

*ST聚力: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0/05/11)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ST聚力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0 年 5 月 6 日、2020 年 5 月 7 日、2020 年 5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本公司目前掌握的情况,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核实,姜飞雄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已向持股 5%以上股东余海峰发送电子邮件核实相关情况,截至本公告申请提交审核之时,公司未收到股东余海峰的回复邮件,也未能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上股东余海峰。

    5.公司在《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对
公司相关业务进行调整,以减少或避免文化娱乐业务亏损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研究业务调整相关事项,尚未就业务调整事项签署相关意向书或者协议。如该事项后续进展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会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未能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余海峰的回复外,本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
等重大事项。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筹划关于本公司的上述重大事项。

    2.本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公开披露关于 2020 年半年度业绩的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目前尚无法对 2020 年半年度业绩做出准确预计。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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