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7 证券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完成向激励对象姜祖明先生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 2015年3月2日;
2、授予数量:20万股;
3、授予人数:1人;
4、授予价格:3.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解锁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次解锁 25%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次解锁 25%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次解锁 25%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四次解锁 25%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获授数量及实际认购情况:
获授的限制 授予数量占 实际认购数
实际认购数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公司总股本 量占公司总
量(万股)
(万股)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姜祖明 董事、副总经理 20 0.08% 20 0.08%
说明:由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姜祖明先生曾于2014年4月29日、2014年4月30日和2014年8月20日分别卖出24000股、33000股和415000股帝龙新材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其授予须在其卖出行为发生六个月后,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暂缓授予其限制性股票。截止到2015年2月20日,姜祖明先生的股票限购期已满,并且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于2015年3月2日授予激励对象姜祖明先生2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9元/股。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3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4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3月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5年3月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姜祖明缴纳的认购该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出资合计人民币柒拾伍万捌仟元整(¥758,000.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58,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64,407,000.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264,407,000.00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4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37号)。
截至2015年3月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4,607,0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264,607,000.00元。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13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420,000 16.04% 200,000 42,620,000 16.1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2,420,000 16.04% 200,000 42,620,000 16.1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
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2,420,000 16.04% 200,000 42,620,000 16.11%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1,987,000 83.96% 221,987,000 83.89%
1、人民币普通股 221,987,000 83.96% 221,987,000 83.8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64,407,000 100% 200,000 264,607,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最新股本264,607,000股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31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64,407,000股增加至264,60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姜飞雄先生的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帝龙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76,950,000股, 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9.10%,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为29.08%。实际控制人姜飞雄先生持有公司22,500,000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8.51%,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8.50%。本次授予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