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7 证券简称:帝龙新材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帝龙控股、实际控制人姜飞雄,以及姜祖功、姜丽琴、姜祖明、汤飞涛及阳志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姜飞雄另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帝龙控股的股权,继续保持对该公司的控制。
公司股东过鑫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姜飞雄、姜祖功、姜丽琴、姜祖明、汤飞涛、阳志勇同时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前一年末所持股数的25%;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二、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2007年11月10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税收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2005-2007年,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公司是社会福利企业,在承担社会义务的同时也根据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福利企业政策及实际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请参见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之“(二)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变动趋势及原因”之“4、净利润的变动及趋势分析”,其中2007年享受的福利企业政策及实际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对今后年度具有参考价值。
根据《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经临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核准,2003年至2007年,公司因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可抵免企业所得税累计额为12,633,651.70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留抵余额为1,539,072.08元,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前述留抵余额在今后年度能否抵免政策尚未明确。
四、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重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飞雄直接持股15.00%,并通过帝龙控股控制51.30%股份;另外,其父姜祖功、其姐姜丽琴分别持股9.80%和5.00%,可能成为其一致行动人。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并进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2、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以账面价值为8,768,199.22元的房屋建筑物和账面价值为33,489,311.93元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最高抵押额为5,000万元,抵押期限自2007年8月22日至2010年8月22日;以账面价值为17,477,727.73元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最高抵押额为2,100万元,抵押期限自2007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8日。因此,如不能及时清偿银行债务,公司客观上存在资产抵押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的,并进行了详尽的可行性分析。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丰富产品线,在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行业竞争格局变化、消费者偏好和流行趋势变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确定因素等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盈利水平。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则项目全部建成后固定资产的大幅上升(新增18,630万元,为2007年12月底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的2.5倍),折旧大幅提高,将给公司带来沉重负担。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1,6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15%
本的比例
发行价格: 16.05元
发行市盈率: 29.18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照 200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37元(按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 5.54元(按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2.90倍(按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对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约26,964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约25,190.08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共计约1,773.92万元,其中承销费约808.92万
元;保荐费约400万元;审计费约145万元;
律师费约70万元;路演等其它费用约35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注册中、英文名称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DilongNewMaterialCo.,Ltd.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飞雄
成立日期 2000年1月18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浙江临安锦城马溪路369号(311300)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571-63818733;传真:0571-6381860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dilong.cc
电子信箱 dsh@dilong.cc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由浙江万利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07年6月18日,经股东会批准,万利实业以截至2007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5,970,020.90元,按1.7194: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帝龙新材。帝龙新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帝龙控股、姜飞雄、过鑫富、姜祖功、姜丽琴、姜祖明、汤飞涛和阳志勇等8人。上述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其各自在审计基准日(2007年4月30日)持有的万利实业的权益。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5,000万股,此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80 万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A股发行前 本次A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帝龙控股 2,565 51.30 2,565 38.40
姜飞雄 750 15.00 750 11.23
过鑫富 750 15.00 750 11.23
姜祖功 490 9.80 490 7.33
姜丽琴 250 5.00 250 3.74
姜祖明 95 1.90 95 1.42
汤飞涛 80 1.60 80 1.20
阳志勇 20 0.40 20 0.30
社会公众 —— —— 1,680 25.15
合计 5,000 100.00 6,680 100.00
2、股份限制和锁定安排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3、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姜飞雄和姜祖功为帝龙控股的股东,分别持有帝龙控股80%和20%的股权。
姜祖功与姜飞雄系父子关系,姜丽琴与姜飞雄系姐弟关系,姜祖功与姜丽琴系父女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采用印刷、砂磨、拉丝、表面氧化等工艺,对钛白纸、铝箔等材料进行表面处理,最终生产装饰纸和金属饰面板等新型装饰材料。
2、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装饰纸和金属饰面板。装饰纸浸渍三聚氰胺树脂后高温覆压于刨花板、纤维板等人造板的表面制成三聚氰胺板,它是生产强化木地板和板式家具的主要原材料。金属饰面板可作为高档室内墙面装饰材料,也可加工成高档移门、家具、橱柜等,满足设计师、消费者求新求异的个性化需求。
3、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装饰纸的销售对象主要是装饰板、强化木地板、家具等终端产品生产商,因此,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已建成以公司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