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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24-08-06

北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送
至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人数 4 人;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人数 4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询问了解及认真审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我们同意增补崔晓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永利、张军、胡获、吕先锫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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