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028,429.6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599,067.48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 3,059,906.7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66,491,420.00 元,减:2021年度利润分配 24,706,563.85 元,公司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 169,324,016.88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2023年资金需求状况、积极回报投资者等因素,公司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 2022 年度末总股本 549,034,7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451,739.7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02.84 万元,根据证监会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回报机制,《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结合2022年末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情况,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中小股东诉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批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以 2022 年度末总股本
549,034,7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451,739.7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