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四川北方硝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
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业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管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
理制度。 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 理。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所有公司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
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 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
的承诺。
新增 第二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员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 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其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 个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 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 (一)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身份证号、证券账户、任离职时间等):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 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
易日内; 内;
(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 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
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日内;
个交易日内;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深交所提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深交所 理的申请。
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公
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
新增 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法
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须将 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其买卖计划、具体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董 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 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 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 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
新增 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作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
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
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向深
交所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深交所将其申报
数据资料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其身份
证件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
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新增 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
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 75%自动锁定;新增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
算基数。
上市未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
100%自动锁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 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及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 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上申报。每月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 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须遵照如下条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第十条 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公司董
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 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本公司股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 票为基数,按 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
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定额度;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该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 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 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当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入取整数位;当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足一千股时,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
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