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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蔚蓝锂芯: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4-034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江苏蔚蓝锂芯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 2024 年 6 月 6 日为授予
日,以 7.95 元/股的价格向 1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1.7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取消授予其拟获授的 2.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总人数由 142 人调整至 141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54.10 万份调整为 551.70
万份。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1、蔚蓝锂芯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实施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蔚蓝锂芯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蔚蓝锂芯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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