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1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
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何伟先生、丁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已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管理层报送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反映公司 2021 年度
的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68,049.2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7.80%;
实现营业利润 82,943.01 万元,同比增长 133.24%;净利润 70,971.01 万元,同
比增长 15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012.2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1 年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对未来的规划及举措,公司 2022
年目标是继续保持健康高速的增长。具体经营计划则分为以下三方面的目标:
(1)锂电池业务:2022 年度,确保张家港二期项目完全达产和淮安工厂一期项目四季度投产,锂电池产量达到 7 亿颗;实现锂电池销量增长 70%以上。
(2)LED 芯片业务:持续研发,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背光显示产品比例提升至 50%以上,在部分产品领域保持国内最高技术水平,实现扣非净利润 5,000 万元。
(3)金属物流配送业务:保持金属加工配送业务量及利润稳定。
本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并不代表上市公司对 2022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0,862,648.5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 2021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3,086,264.86 元,2021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77,776,383.70 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660,983,602.15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1,138,759,985.85 元。
公司拟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计分配
72,507,506.8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九、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013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按照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业绩情况以及薪酬委员会的提案发放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及奖励 54 万元。同意公司董事会聘用高管人员 2022 年基本薪酬:公
司总经理 8 万元/月,副总经理 6 万元/月,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管人员 2022 年度的业绩奖励方案。
董事 CHEN KAI、林文华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
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综合信贷
业务的议案》;
同意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等银行贷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保函等贸易融资业务),公司计划以符合银行要求的土地、房产、存单等资产作为上述银行综合信贷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押,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综合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进行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为保证 2022 年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为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2、为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3、为子公司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4、为子公司张家港奥科森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5、为子公司扬州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015号《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具体业务。
详 见 刊 登 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22-017 号《关于 2022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 见 刊 登 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22-016 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及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预计总金额为 10,000 万元;与苏州凯毅斯智能驱动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预计总金额为 4,000 万元。
董事 CHEN KAI 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 见 刊 登 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22-018 号《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及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