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8-072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
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15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524.75万股。具体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70号《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对于公司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在2018年度加速提取,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等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计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实施后,截止2018年9月30日已累计计提股份支付费用1,645.48万元,剩余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92.11万元将在2018年度全部计提。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加速提取对于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
内部激励体系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