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修订说明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澳洋顺昌”)于2014年1
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信息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3年11月19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已经披露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
了修订,并经2013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四章第一节第四款: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
可行权日、禁售期
修订前:
授予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修订后:
授予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但不得早于2013年年报披露日期。
2、第四章第二节第四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
解锁日、禁售期
修订前:
授予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修订后:
授予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但不得早于2013年年报披露日期。
3、第四章第一节第六款: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修订前: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4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20%。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44%。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三个行权期 不低于72%。
修订后: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4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20%;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15亿元。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44%;公司2015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16亿元。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三个行权期 不低于72%;公司2016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17亿元。
4、第四章第二节第六款: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修订前: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4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一个解锁期 不低于20%。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二个解锁期 不低于44%。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三个解锁期 不低于72%。
修订后: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4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一个解锁期 不低于20%;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15亿元。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二个解锁期 不低于44%;公司2015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16亿元。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
第三个解锁期 不低于72%;公司2016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17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