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洪力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使总裁权力,并履行相关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3-073 号公告《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5 人,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结合章程修订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结合章程修订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参照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 9 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 15 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为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6.2 亿元的新增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23-074 号公告《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 2023-075 号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原董事离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做出调整,调整后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戚金兴
委 员:戚金兴、莫建华、贾生华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贾生华
委 员:戚金兴、贾生华、汪祥耀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祥耀
委 员:汪祥耀、莫建华、贾生华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祥耀
委 员:汪祥耀、莫建华、贾生华
上述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