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 80 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理财方案的审批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