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1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 36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戚金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选举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由下列董事组成: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慧明
委 员:朱慧明、莫建华、贾生华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贾生华
委 员:贾生华、朱慧明、于永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永生
委 员:于永生、莫建华、贾生华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永生
委 员:于永生、汪祥耀、莫建华
上述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慧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余忠祥先生、张洪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沈伟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并代行董事会秘书一职;李渊先生、郭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慧明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杭州市劳动模范、中国地产百杰,杭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执行会长,杭州市人大代表。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曾任杭州滨江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8年-1992年任职于杭州市江干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朱慧明先生持有公司 3.22%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余忠祥先生: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执行总裁;2005年至201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项目经理;1993年-2003年就职于杭州广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余忠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洪力先生: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执行总裁;2005
年至 2011 年 7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企
划部经理。
张洪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伟东先生:197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07 年 5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04 年-2007 年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曾任业务部门经理;2000 年-2003 年就职于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1995 年-2000 年就职于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
沈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渊先生:197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裁。2003 年至今就职于公司。2006 年 11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 年起蝉联五届新财富金牌董秘,2014年起成为新财富董秘名人堂成员,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
李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清先生: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投资发展部总监,公司总工程师。曾获“2006 年中国浙江地产经理人”称号。
郭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