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
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目前已与浙江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燚乐投资”)签订《杭政储出[2020]48号地块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共同参与项目开发建设,该项目的开发主体为杭州滨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文公司”),为满足滨文公司项目开发及运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滨文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项目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提高合作业务的决策和运营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文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主要用途、来源及资金成本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此次对滨文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付滨文公司开发的杭政储出[2020]48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前期费用和开发建设费用;财务资助的计息标准各股东将按对等原则另行约定。
(三)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0%(人民币18.37亿元),故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杭政储出[2020]48号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为项目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项目预期将取得较好的收益,公司的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公司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公司名称:杭州滨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7 日
(3)法定代表人:商利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 608 号 221 室
(5)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250000 万元整,公司间接持有其33.165%的股权,保利地产间接持有其 33%的股权,燚乐投资间接持
有其 33.835%%的股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宗地编号 用途 权益比例(%)
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杭政储出[2020]48 号 住宅 杭州下城区 33.165 107,403 298,532 1,073,834
(8)其他股东义务: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向滨文公司提
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553,218.96万元,不存在逾期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为项目提
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本次财务资助将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保证
公司权益的实现。项目预计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董事会认为,公
司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旨在进一步支持杭政储出[2020]48
号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于合作项目顺利开展,提高项目公司的
运营效率,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为项目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的资助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