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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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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68,677,012.32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6,867,701.23 元,加调整后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604,242,314.72 元,扣除 2018 年度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86,686,633.40 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09,364,992.41 元。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72,305,824.18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09,364,992.41 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111,443,8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32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求,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说明

  1、本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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