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6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滨江控股计划自2017年 6月8 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信托计划等合法合规的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 5 亿元,不超过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三、首次披露增持进展的具体情况
2017年6月8日,滨江控股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2,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9%。2017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2018年6月8日,滨江控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滨江控股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份 68,188,743股,增持金额合计为
500,593,680元,本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91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滨江控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53,403,629股,并通过“兴发稳润1 号”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4,848,9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0.76%。
滨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戚金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4,198,400
股、戚加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40,000 股。滨江控股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司股份1,643,490,929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2.8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滨江控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36,441,27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95%。
滨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戚金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4,198,400
股、戚加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40,000 股。滨江控股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1,679,672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5.01%。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情况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滨江控股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滨江控股本次增持滨江集团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滨江控股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定期限内,滨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未出现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4、滨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