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与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德信投
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参加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
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117,711万元联合竞得下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1、F1-1地块: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大道东侧、启元路南侧。
出让面积67800.6平方米,容积率≤2.5,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
售,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成交价款
30510万元。
2、F1-2地块: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大道东侧、梅园路西侧、
启元路南侧。出让面积67777.9平方米,容积率≤1.5,用途为城镇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成交价款28041万元。
3、F1-3地块: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大道东侧、梅园路西侧、
启元路南侧。出让面积56933平方米,容积率≤1.5,用途为城镇住
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成交价款23570万元。
4、F1-4地块: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大道东侧、梅园路西侧、
启元路南侧。出让面积30523.9平方米,容积率≤1.5,用途为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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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成交价款12640万元。
5、H地块: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西侧、胜利路南侧。出
让面积50995.1平方米,容积率≤2.5,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成交价款22950万
元。
公司将与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德信投资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上述地块的开发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亿元,其中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认缴3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
例为30%;公司认缴3510万元,持股比例为35.1%;宣城市德信投资有
限公司认缴3490万元,持股比例为34.9%。
项目开发整体纳入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
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管理,项目公司向杭州滨江房
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具体事宜由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与项目公司另行签订《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书》进
行约定。
备查文件: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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